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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凯里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

2019-11-26 21:40 点击: 未知


凯里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目    录
第一章、总 1
一、项目概况 1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3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及范围 7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9
第二章、房屋征迁风险评估 11
一、房屋征收范围 11
二、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 11
三、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13
四、房屋征收补偿风险的综合评价 17
五、风险防范措施 18
六、下步风险防范方案 19
七、结论 20
第三章、环境影响风险评估 22
一、环境影响风险评估的目的 22
二、该项目环境影响风险来源 22
三、环保风险的评价 23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5
五、结论 28
第四章、建筑安全风险评估 29
一、评估依据 29
二、建筑安全风险评价及建筑安全措施 30
三、结论 33
第五章、财务经营风险评估 35
一、财务经营风险概述 35
二、项目财务经营风险分析 39
三、该项目财务经营风险防范措施 49
四、结论 51
第六章、其他风险评估 52
一、风险类型 52
二、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分析 53
三、风险防范措施 54
四、评估结论 55
第七章、结论与建议 56
一、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综合评估 56
二、结论 56
三、建议 57
附录 5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58
 
 

第一章、总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里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贵州省凯里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胜洪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拟建地点:凯里市区
4、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该项目地块属国有土地,贵州省凯里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取得该土地使用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12083.57㎡,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办公金融业用地。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25359.51 万元。
6、建设期限:36个月,从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
7、建设规模及内容
贵州省凯里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凯里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建筑总面积516960.30㎡,规划占地面积212083.57㎡,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层数及建筑高度符合凯里市镇建筑控制范围,拆迁户数为5015.00户,拆迁面积大约为414129.00㎡。凯里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建筑密度控制在23%,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43 ,绿化率控制在25%,符合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控制范围内。
(1)拆迁规模
凯里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总拆迁面积414129.00㎡,其中:住宅建筑拆迁面积340750.00㎡,商业建筑拆迁面积10351.00㎡,国有厂矿拆迁面积63028.00㎡,拆迁户数5015.00户,预计安置人数为17553人。
(2)改造建设内容
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53775.00㎡(80㎡占30%,95㎡占70%),商业建筑面积为44229.71㎡,公用建筑面积为18955.59㎡,停车位5500个,同时建设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机排烟系统、照明及防雷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电梯、室外管网等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
说明:项目建成后,超出还房部分住宅面积113025 m2,销售价格3400元/m2;超出商业建筑面积33878.71 m2,商业销售价格为17000.00元/m2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212083.57  
2 总建筑面积 m2 516960.30  
3 其中:住宅建筑 m2 453775.00  
4       商业建筑 m2 44229.71  
5       公用建筑 m2 18955.59  
6 总投资 万元 125359.51  
7 工程费用 万元 94698.02  
8 建设期借款利息 万元 7800.00  
9 预备费用 万元 5674.52  
10 其他费用 万元 17186.97  
11 建设工期 3.00  
12 资金来源      
13 银行贷款 万元 100000.00  
14 企业自筹或政府配套 万元 25359.51  
15 拆迁户数 5015.00  
16 拆迁面积 m2 414129.00  
17 其中:住宅建筑 m2 340750.00  
18       商业建筑 m2 10351.00  
19       国有厂矿 m2 63028.00  
20 安置人口 17553  
21 新建住宅户数 5217  
22 容积率   2.43  
23 建筑密度   23%  
24 绿地率   25%  
25 停车位 5500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原则,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充分认识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人们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没有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唯有稳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达到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而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工作。
保持社会稳定是大局,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极其重要的经验。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始终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各项事业生机勃勃,国际威望不断提高。这一切都同我们的社会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密切相关。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这不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充分证明,也是广大干部群众从经验和教训中得出的共同结论,是人民的共同心声。
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们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相当复杂,既面临大好机遇,也遭遇严峻挑战。团结一心,保持稳定,我们才能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应对挑战。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确保稳定,才能抓住和用好这个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确保稳定,才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稳定,才能妥善解决我们面对的各种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在现代化建设的大局面前,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一个重要问题是依法有序地看待和处理我们面对的问题。依法治国这句话,大家都拥护,这就意味着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社会的发展总会面临着矛盾和问题,也总是在不断解决矛盾和问题中前进的。当今世界很不平静,会有这样那样的磨擦和问题;国内改革建设不会一帆风顺,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只能冷静理智、依法有序地进行。
和谐与稳定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与维护稳定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之中,都希望国家尽快地富强起来,人民富裕起来,都希望顺利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那么,人人应该为和谐稳定尽责,为和谐稳定出力。只要我们上下同心,各方协力,和衷共济,团结稳定,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相信,一个更加富强、更加民主、更加文明的中国必将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社会稳定风险形成原因从当前中国社会的总体形势看,整体平稳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风险,一方面,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体系运行平稳有序,社会整体发展保持着良好态势。另一方面,当前中国各种问题和矛盾凸现出来,不少问题和矛盾还呈现出继续恶化的态势,社会风险也在不断累积。当前,“三农”问题、腐败问题、房屋征收、国有资产流失、贫富悬殊问题、就业问题、金融风险的加剧、安全生产问题、犯罪猖獗问题、诚信危机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等这些问题中潜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这些问题可以说是当前中国十分紧迫并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中潜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和处理,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失控从而形成社会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些社会问题是当前中国社会风险之源。
3、评估主体
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批、改革的牵头、工作的实施等有关部门是负责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体。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为评估工作的主体,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4、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督促、指导,其他领导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水平。各单位要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切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应进行评估的事项要做到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实施。
(2)严肃责任查究
各级各部门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评估,或因组织实施不力、走过场,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及范围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2年8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3月2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10)《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11)《城市房地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14)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
(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7)《国务院信访条例》。
(18)《凯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9)《凯里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
(20)《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住宅建设的决定》。
(21)凯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2)《凯里统计年鉴》—2011。
(23)国家及贵州省有关城市规划和住宅建设现行法规。
(24)《建设项目经济评论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2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7)《凯里市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
本项目风险评估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征迁风险评估;环境影响风险评估;建筑安全风险评估;财务管理风险评估及其它方面风险评估等五项内容。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1、评估原则
(1)权责统一原则由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2)合法合理原则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
(3)科学民主原则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4)以人为本原则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公平和效益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2、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由评估主体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组织调查论证评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决策事项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3)确定风险等级为便于评价表述准确,本报告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划分成5个等级,可能性由小到大以次表述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
(4)形成评估报告
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评估主体就评估的事项、风险的分析、评估的结论、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集体研究审定
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公司办公会等形式集体研究审定。评估主体将评估报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审批,由会议集体研究视情况做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对已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要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调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3、评估方法
以红线图、可研报告等文件资料为主线,综合运用风险层次分析法、图表法、模糊综合评估法等方法。